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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财政局
皋劳社险〔2009〕105号 皋财社〔2009〕15号
关于开展农保票据、农保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区)财政所(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分局): 根据苏政发〔2008〕105号《关于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及《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在我市开展农保票据、农保基金专项检查活动。现将具体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专项检查,总结我市农保票据、农保基金监管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农保基金征收、运营的管理,确保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二、组织措施 为做好专项检查工作,保证检查质量,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负责检查工作。 三、检查的范围与内容 2009年1月1日至目前,各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分局)领取农保票据的使用和保管,农保基金的收缴情况。 四、准备工作 各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分局)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2009年1月1日至目前,实际领取农保票据份数。 2、农保票据已解缴市农保处核销份数、金额,其中票据作废份数。 3、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是否及时足额解缴,已解缴农保基金金额。 4、已录入电脑未打票人数、金额及原因。 5、农保基金收缴及滞留利息收入情况,是否及时上缴。 五、检查要求 1、按照《通知》要求,各镇(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分局)要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和填报相关报表。 2、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切实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疏理,分析原因,组织整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措施,报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
如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如 皋 市 财 政 局 二ΟΟ九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农保 票据 基金 检查 通知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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