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1、部门类别:市政府工作部门
2、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办法;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并组织实施。
(3)拟定促进全市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范和指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建立、健全全市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全市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的规划、政策、方案,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全市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务中介组织的管理办法;制定全市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按分工制定境外人员进入本市就业和本市市民出境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
(4)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定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管理办法;制定全市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指导全市技工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技工学校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企业工人考核、技师评聘工作。
(5)拟定全市劳动关系调整的政策;制定和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管理办法;发布并推广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组织实施全市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检查;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
(6)拟定全市劳动争议处理的政策和措施;制定并实施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参与调解处理重大的劳动争议案件。
(7)拟定全市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拟定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拟定并公布全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拟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政策,负责市属企业工效挂钩方案和工资总额的核准工作,依法监督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8)拟定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伤认定和劳动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9)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
(10)制定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并实施监督检查。
(11)承担全市劳动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12)组织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
(13)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授权范围内的驻如部、省、南通市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14)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干部的岗位培训工作;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各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指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社团工作。
(15)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对外业务技术合作与交流。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13—87287600
电话传真:0513—87287601
电子邮箱:rgzhk@163.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如皋市市政府行政中心A0412
邮政编码:22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