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皋政发〔2009〕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行、社、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08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镇(区)、各部门团结进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超额完成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为表彰先进,更好地完成200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任务,现对丁堰镇等8家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各单位要以受表彰单位为榜样,不断开拓进取,争先创优,为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劳动 医疗保险 表彰 决定 抄 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人民团体。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月22日印发 共印150份
200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丁堰镇 吴窑镇 市技工学校 如皋师范附属小学 如皋初级中学 如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财政局 如皋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