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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主体及职责公告
2007-10-10 16:27:30  来源:江苏省如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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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主体及职责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规范和如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皋政办发〔2001〕110号),如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其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执法。现将其行政执法主体、主要执法职责和权限、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主体

(一)法定行政机关:如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二)法律、法规授权执法组织

如皋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失业保险条例》

3、《工伤保险条例》

二、主要职责和权限

如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行政许可

1、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2、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4、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二)行政处罚

1、对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行为进行查处;

2、对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有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提供虚假诊断证明、收受当事人财物的行为进行查处;

3、对未按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行为进行查处;

4、对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进行查处;

5、对民办学校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等行为进行查处;

6、对未经批准设立职业介绍机构的行为进行查处;

7、对未经批准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

8、对职业介绍机构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提供虚假信息、超标准收费、介绍求职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或者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求职者进行职业介绍服务活动、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介绍活动、伪造、涂改、转让批准文件、以职业介绍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

9、对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的行为进行查处;

10、对阻挠劳动者参加工会、阻挠劳动者组织工会、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筹建工会、无故调动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劳动者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工会工作人员因依法履行职责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进行查处;

11、对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未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的、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拒不执行整改指令、拒不执行行政处理决定行为进行查处。

12、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进行查处;

13、对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行为进行查处;

14、对终止劳动关系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行为进行查处;

15、对在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进行查处;

16、对违反试用期有关规定使用劳动者的行为进行查处;

17、对劳动合同期满,未及时与劳动者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进行查处;

18、阻挠上级工会指导下级工会和组织职工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不按照规定报送集体合同审查的行为进行查处;

19、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未按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书面报告的行为进行查处;

20、对扣发、降低集体协商代表工资、福利待遇的行为进行查处;

21、对集体协商代表因履行职责被无故调动工作岗位、免除职务、降低职级,遭受打击报复的行为进行查处;

22、对集体协商代表因履行职责被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行为进行查处;

23、对集体协商代表因履行职责被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后,不愿恢复工作的行为进行查处;

24、对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为进行查处;

25、对克扣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进行查处;

26、对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进行查处;

27、对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

28、对支付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

29、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行为进行查处;

30、对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行为进行查处;

31、对未制定、公布工资分配、工资支付规章制度,制定工资分配、工资支付规章制度未听取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工会组织的意见的行为进行查处;

32、对未记录劳动者工资清单、未记录劳动者出勤情况、出勤记录保存期限少于二年、未提供劳动者工资清单的行为进行查处;

33、对降低劳动者工资标准未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的行为进行查处;

34、对未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指定劳动者消费地点、场合、限制消费方式的行为进行查处;

35、对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行为进行查处;

36、对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行为进行查处;

37、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进行查处;

38、安排未成年工加班的行为进行查处;

39、对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超过国家规定劳动强度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行为进行查处;

40、对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超过国家规定劳动强度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以及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行为进行查处;

41、对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行为进行查处;

42、对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行为进行查处;

43、对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行为进行查处;

44、对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申报社会保险费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行政确认

1、工伤认定

2、劳动能力鉴定

3、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县(市)区企业特殊工种和因病、非因工伤残职工提前退休

4、如皋市职工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5、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证书

6、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7、生育保险待遇的确认;

8、工伤保险待遇的确认;

9、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确定。

(四)其他行政行为

1、定点零售药店审核、备案

2、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备案

3、集体合同备案审查

4、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工效挂钩(工资总额)包干方案

5、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备案

6、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备案

三、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二)行政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5、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6、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8、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9、失业保险条例

10、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三)地方法规

1、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2、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3、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4、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5、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

6、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7、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四)部门规章

1、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

3、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4、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5、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6、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7、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8、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

9、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

10、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

11、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12、工伤认定办法

13、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14、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15、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16、最低工资规定

17、集体合同规定

18、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19、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五)地方规章

1、江苏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2、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

3、江苏省劳动监察规定

4、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

5、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6、江苏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

7、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

8、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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